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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美国编剧协会与美国影视制片人联盟就提高编剧待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最终以失败告终。于是,“编剧们放下手中的笔,拿起标语牌走上街头”,掀起了编剧罢工风潮。结果因为没有编剧,就“导致美国多家电视台取消直播节目,靠重播度日”(中国新闻网)。
有人傻乎乎提出一个问题,倘若编剧罢工发生在咱们这里呢?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但笔者断言,咱这里不可能发生编剧罢工!
首先,咱的编剧固然不少,但他们并没有一个什么“编剧协会”之类的组织。尽管咱这里拖欠、抵赖编剧的稿酬,剧本遭剽窃的事件时有发生,因为没有“协会”,单枪匹马去同人家较量,自然形不成气候。倘若真要单个儿去罢工,简直就是不自量力,就是以卵击石。加之,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很薄弱,那些编剧们当然就不敢罢工,也就不会发生罢工了。
其次,尽管咱的根本大法-----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这个自由要得到批准才可以行使的。以笔者孤陋寡闻,似乎还没有因为某个群体有所诉求就得到罢工、游行之类“自由”的。我们更善于在游行、罢工之前做好“工作”,化解矛盾。倘若不听劝说,就“自由”去游行、罢工,是要追查“别有用心”之人的,要以破坏公共秩序受到惩罚的。编剧罢工当然也就不可能在咱这里发生。
当然,个体性的“罢工”还是可以的。你这个编剧可以呆在家里不去编剧,这也算是“罢工”吧,也算是“自由”吧。但绝不能掀起什么波澜,更不可能导致“电视台取消直播节目,靠重播度日”。没有你这个编剧,咱的编剧多的是,地球照样转动,最后你只能饿肚子度日。退一步说,咱这里就罢工了,绝不像美国那些电视台只能“取消直播节目,靠重播度日”,使那些电视台老板遭受损失,咱这里,谁个人有损失吗?笑话,当然就不在乎了。咱的电视台老板是人民,谁也不会介意会有什么损失的。别说编导不敢翘尾巴,由于咱们这里的投资方和导演都对作品有决定生杀的大权,平时编剧就只能忍气吞声顺从,哪还敢罢工,巴结还来不及呢。
因此,既然编剧在咱这里根本就不会发生“罢工”,因而“假若编剧罢工发生在咱这里”就纯粹是个伪命题。既然是个伪命题却还要提出来,这个提问题的人就一定是很幼稚、无知而又很天真的人了。至于咱的编剧,是可喜呢,可怜呢,还是可悲呢?说不清。 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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