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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名华为员工被要求在明年元旦前主动辞职。近期,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这些工作满8年的员工提出以上要求,他们辞职后可再与华为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华为是著名的标杆企业,因此,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马上引起轰动。对此,更多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华为的这种做法,将很可能让更多企业效仿。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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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


尊重市场行为,尊重华为裁员

假如我们建设市场的决心不变,只要华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华为的事还是交给华为自己去做吧。华为比我们任何一个外人或机构都清楚,怎样做才对企业最有利。而根据华为的“历史表现”,对它最有利的,不就是对社会最有利的吗?

华为事件体现企业对新劳动法的变通

新《劳动合同法》彻底执行的基本面是人才市场的平衡关系。现在市场供过于求,企业便会出现自我调节。这就是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究其缘由,在于现在市场劳动力的严重过剩,所以出现了企业在执行新《劳动合同法》时出现了“变通”。

华为事件可能成制度创新契机

华为的对策就是把握住了新旧劳动法交接的时间差,合法且合理。而此间出现的漏洞,责任在谁头上呢?如果一部法律并非一经颁行即刻生效,那么立法者必须考虑新旧法更替之缓冲期所可能暴露的种种问题。当然,立法者不是万能的,正如法律不是万能的,所以法律规避的策略能够大行其道。


反方观点


华为可能得不偿失

在《劳动合同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华为的“辞职门”事件,在业界、劳动部门以及广大劳动者中间产生广泛的影响。对于法律界和劳动部门“得不偿失”的评价,人力资源内部人士的看法和华为本身的说法比较一致,认为此举更多的是出于内部人力资源调整的需要。那么,华为到底意欲何为?

华为变相裁员是误读了《劳动合同法》

华为公司担心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将颠覆优胜劣汰原则,从而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并无必要。宏观上国家需要优胜劣汰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同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亦有法定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平合理,对企业和劳动者均有利,无需规避。

华为辞工是在恶搞新劳动法

有着强大法律专家资源的华为,既是有备而来,自然不会留下什么法律破绽和法律风险。道德风险虽难以完全规避,但华为玩得更高,从老总开始一刀切,想骗得员工的谅解,从而似乎把道德风险也减到了最轻。





其他观点


资深华为合作发员工看华为变相裁员

华为鼓励内部员工辞职创业的时候,其实就是变相的在缩减企业规模,规避风险。而这次借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这个机会,再次选用这种手段,其目的有两个:一是用这种手段来促进内部竞争,增加员工的危机意识。二是这种手段是在保护华为的核心,从内部员工创业,到后来华为合作方企业招标、框架招标、区域招标。

华为裁员 新劳动合同法倒逼中国“经济社会”

华为的做法在很多倾向于经济民主的人眼里,毁誉参半。早在人大最终通过新劳动合同法之时,便有诸多评论认为新法实施前这半年会有大量奉行机会主义的企业(尤其是民企)以时间换空间,通过解雇老员工来规避新法实施带来的影响,拖延新法实施后必然带来的劳资成本增加。

律师解读华为裁员

解雇一个为公司工作了5年到10年的老员工,本身就已经违背了现有的劳动合同法,所以,华为更可能并不是要解雇这些员工,而是要重新和他们签订劳动协议。毫无疑问,《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老员工的福利和待遇会有所提高。

华为事件将实施触发人力资源洗牌

华为事件让新《劳动合同法》在短短数周之内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事实上自今年6月19日该法亮相已达数月之久。在对待“铁饭碗”这个问题上,企业、员工间往往会形成很多矛盾,而新法十四条对无限期劳工合同的规定,让很多企业主担心这可能意味着“铁饭碗”时代的重来,这个规定也被各界认作是引发华为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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